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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捐款方式 |
說明: |
| 郵政劃撥 |
| 戶名:財團法人愛心第二春文教基金會 |
| 帳號:188936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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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郵政定期定額捐款 |
| 請填寫「定期定額郵局自動轉帳授權書」 |
| 傳真至02-2841-3964或掛號郵寄本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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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般匯款及ATM轉帳 |
| 戶名:財團法人愛心第二春文教基金會 |
| 帳號:9738-01-522558-00 |
| 匯款及轉帳完成後,請來電告知指定用途、捐款人聯絡方式及收據抬頭,以利寄發收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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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信用卡捐款 |
請填寫「信用卡捐款單」 |
| 支票捐款 |
| 抬頭:財團法人愛心第二春文教基金會 |
| 傳真至02-2841-3964或掛號郵寄本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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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現金捐款 |
至愛基會直接捐款 |
| 郵政現金袋 |
以限掛寄至愛基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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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的,依所得稅法第17條及第36條規定,捐贈人如係個人,得憑據為列舉扣除額,惟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;捐贈人如係營利事業,得憑據列為當年度費用,惟最高不超過所得總額百分之十為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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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的,我們定依您的指定用途專款專用,且不提取任何行政經費。
您可透過電話、傳真、EMAIL與我們聯繫。若使用郵政劃撥捐款,您亦可在劃撥單的「通訊欄」上備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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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的,這樣即可幫助本會節省郵資又能減少收據遺失的機會。本會將於每年1月底前將前一年的收據寄給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