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基會Q&A  

我可以透過什麼方式捐款:
捐款方式 說明:
郵政劃撥
戶名:財團法人愛心第二春文教基金會
帳號:18893631
郵政定期定額捐款
請填寫「定期定額郵局自動轉帳授權書」
傳真至02-2841-3964或掛號郵寄本會
一般匯款及ATM轉帳
戶名:財團法人愛心第二春文教基金會
帳號:9738-01-522558-00
匯款及轉帳完成後,請來電告知指定用途、捐款人聯絡方式及收據抬頭,以利寄發收據。
信用卡捐款 請填寫「信用卡捐款單」
支票捐款
抬頭:財團法人愛心第二春文教基金會
傳真至02-2841-3964或掛號郵寄本會
現金捐款 至愛基會直接捐款
郵政現金袋 以限掛寄至愛基會
愛基會的收據是否能抵扣所得稅額?
可以的,依所得稅法第17條及第36條規定,捐贈人如係個人,得憑據為列舉扣除額,惟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;捐贈人如係營利事業,得憑據列為當年度費用,惟最高不超過所得總額百分之十為限。
愛心捐款是否能指定用途?
可以的,我們定依您的指定用途專款專用,且不提取任何行政經費。
您可透過電話、傳真、EMAIL與我們聯繫。若使用郵政劃撥捐款,您亦可在劃撥單的「通訊欄」上備註。
經常性之捐款收據是否累積到年底再一起寄發?
可以的,這樣即可幫助本會節省郵資又能減少收據遺失的機會。本會將於每年1月底前將前一年的收據寄給您。
若捐款收據遺失或資料錯誤,該如何處理?

若有收據遺失或個人資料錯誤,請來電告知,我們於核對相關基本資料後立即為您補發或更正處理。

捐贈物資一樣有收據嗎?
如果您捐贈物資如:書籍、文具等,我們可開立實物捐贈收據給您。
捐款有沒什麼要特別注意的?
因透過銀行匯款,本會僅能得知匯款人的姓名或轉帳帳號,為了解您的指定用途及使收據順利寄到您手中,請來電告知我們相關資訊。